法律问答

我在江苏无锡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目前,我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劳动协议。目前,社保尚未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也未发放。工作了一个半月后,我要求主管通过电子邮件与老板沟通,让我成为一名常客,但老板通过电子邮件拒绝了。问题:1.如果您不签署上述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双薪补偿和补充社会保障吗?2.试用期内的工资是否有绩效考核?3.如果已申报社保,但尚未支付欠款,是否视为不支付社保?你能不交车直接离开吗?4.如果发薪日未支付工资,您可以不交车就离开吗?5.公司拒绝办理辞职手续,要求我辞职30天,影响了我的求职。我该怎么办?6.如果我想保护自己的权利,我该怎么办?我们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做些什么?如何确定工作时间?7.如果你想成为正式员工,老板会拒绝你的电子邮件交流。你是否符合要求,拒绝成为正式员工,支付社会保险并拒绝签署合同,还是必须以书面形式?8.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定义是,如果公司不主动签订劳动合同,仍然要求我主动申请?

2022-06-21 13: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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