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我仍然没有为一家公司支付社保。现在,我不能在试用期内支付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五个月后,我如何偿还公司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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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劳动合同法》对员工的试用期规定很明确,因你未明确
合同期限,因此不能确定用人单位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但试用期是不允许任意延长的,同时,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按合同支付工资外,还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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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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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