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有企业的会计,因为有员工周六、周日加班,想发加班费,合法合理吗?领导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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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支付加班费的方式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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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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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