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刚毕业,进了一家三级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条款:本协议期限为5年。如果乙方在本协议到期前提出终止本协议,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少履行本协议一年10000元。在试用期内,我可以提前30天辞职。我还在试用期。我提议辞职。医院要求我根据合同支付违约金。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6-26 21:3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约定有效的服务期条款后,在履行时有下列几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如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支付的约定,则从其约定履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仅需要提前三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说明理由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