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别人自建房后,房款未付清,产权证未变更过户到我名下,但我实际居住10年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属于我的吗?

2019-04-03 12:3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然而,一些业主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办理完房屋产权证过户,经常想当然地以为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不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过户。
  • 农村自建房过户税费如下:
    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
    1、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3%(面积144平方以上3%)买方;
    4、所得税1%(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
    5、交易费6元/平方,买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
    5.6%。自建房过户规定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材料必须合法有效,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材料一致。
    2、房产产权是否清楚,有无产权纠纷等现象,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3、交易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4、交易的房产是否已做抵押。
    5、房地产交易机构认为还需要审核的地方。
  • 自建房产权是需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与土地的性质有关的,如果当时单位盖集资房的土地是住宅用地的话,那么就是70年,如果是工业、教育用地的话就是50年,商业娱乐用地的话就是40年。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
    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 房屋所有权可依据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依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公房、私房、外产房、中外合资房和其他性质的房屋所有权。  
    (1)国有房屋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房产享有的所有权。  国有房产可分为直管公房(即由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和自管公房(即由全民所有制的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2)集体房屋所有权,即由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单位享有的房屋所有权。集体房产主要来自集体所有制单位购置、自筹资金建造或联合建造,以及少量受赠房屋。集体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3)私有房屋所有权,即由公民个人、家庭、数人共有或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在我国,私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其权利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一班城镇私房(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所有权、自建(购)公助房所有权。  
    (4)外产房屋所有权,即由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和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产权。  
    (5)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即由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所有权。中外合资的房屋所有权产生于中外合资双方合资建造、购置房屋等法律事实。目前,外产房产和中外合资房产都作为专门的房产所有权登记注册。  
    (6)其他性质的房产所有权,是指除上述五种房屋所有权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如宗教团体等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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