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纠纷。租了房东的写字楼,两年的合同,约定每半年付一次房租,每次付的时候提前1个月付。我租了半年了。第2次要交房租的时候因为手头紧,和房东商量,先付一个月的钱,剩下的5个月的钱月底付。房东电话里面答应了。没有录音。按照约定我付了1个月房租给他(银行打款的)到了月底房东来催,我因为再出错忘记带支付盾了,第2天也就是次月1号付了房租。过了几天房东说我违约,逾期1个月,要扣我违约金,还要解除合同,把我赶走。我今天看了手机有他下面小弟来催钱的短消息,消息这么写的(31号月底的时候发我的):吕总,今天还没收到房租,潘总今天问了2遍了,明天再没有付过来我们按合同算违约金,再逾期我们将终止合同。我按照他们说的第2天就付钱了。我这样算违约吗

2019-04-03 19:3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此所说的情形,房东应当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 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关于解除合同违约金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里面并没有明确作出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治作出约定,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存在过分高于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的30%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1、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3、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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