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年初,我租了一间平房作为车间,合同期限为3年,年租金1.8万,但由于管理不善,提前向房东终止合同,房东要求我们赔偿一年的违约金,这合理吗?(因为合同是这样的:在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2022-07-03 21:5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一般是退还相应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如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可要求房东相应地予以赔偿损失。对合同违约金,可以按照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的约定
  •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