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自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国家希望修建道路,永久占用0.5亩土地。现在政府说土地占用费大约是2万元。我想问,永久占用耕地是否只有土地补偿?是否有关于薪酬标准的正式文件?

2022-07-09 20: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对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标准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政府占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土地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如果是政府临时占用土地,还要考虑占用年限,土地是否能够恢复原状,使用权人还是否能够使用等情况
  •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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