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总公司工作了10年。现在我被调到分公司,分公司让我签订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11 17:2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另一种是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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