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24日入职,11月12日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期间没有发工资,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如何计算赔偿?

2022-07-13 16:4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除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工资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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