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接近六年了??本来签的劳动派遣合同??现在公司统一签订外包工??请问公司需要赔偿吗?不赔偿是不是违法??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5 13:5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订立合同的对象不同,正式员工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地点不同,正式员工只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劳务派遣不一定,比如将某人派遣到A公司工作一段时间,A公司不需要这个人了,就有可能又被派到B公司工作。

    3、福利不同,正式员工享受本公司的各种福利,比如过节费、礼品,生日礼物、工作餐等等,派遣员工因为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他们的福利待遇由派遣公司负责。

    4、稳定性不同,正式员工签订合同后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裁员会导致失业,派遣员工比如将你派遣到A公司,由A公司按月支付派遣公司一定费用,工期结束后A公司不需要你了,而你又没有其他公司需要,这时候派遣公司相当于白养你,大多数情况下会各种挤兑你自己走,这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去外包公司的原因。

    知识拓展: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1、【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辞职没有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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