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不是房主本人,而是小组里其他人的房子转租给我。签订合同时没有规定租赁期限,并支付了三笔押金和一式结算费。但有一种说法表明,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我在这里住了几天后,公司为我安排了住宿。我想搬走。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2022-07-19 00:0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