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手机店购买a57时,他们说有一个闪烁的屏幕,但他们不知道它一直在闪烁,然后他们没有退款。这是对消费者的欺诈吗?我们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2-07-19 12:08:09
-
属于商家欺诈消费者的,从以下4个要件进行界定: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等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