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以他人B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B未向A提供签名授权,现在A拥有B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原件并以代签B名字的方式,经中介公司C,与买方D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合同上卖方签字是A未经B授权代签的房产证所有人B的名字。请问,这个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如何A提出合同无效,各方需要承担何种责任?谢谢

2019-04-06 13:49: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无效,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
    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
    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
    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 信托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1、信托绝对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信托相对无效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债权人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 房产所有人不是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的借口,国家既然制定了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想必就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处理这种情况,因此用不着这么说。他要,政府也不会批准也不会改变档案登记,不实事求是的事政府不会做,也不支持这种行为。
    房子的另一个法律概念是家,就别提什么继承人了,是他的家,就没有人可以让他无家可归
  • 不能由他人代为签订的合同主要是依法律规定只能由被代理人亲自订立的合同。如收养合同、遗赠抚养协议等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这类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

    《民法通则》第58条将主体不合格的民事行为规定为两类,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因这两类民事行为而订立的合同都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合同,不能独立订立合同,否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非属于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行为无效”。
    由此可见,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纯获法律上的利益的合同,无需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便可以生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可以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所谓同意,即事先允许,由于同意的行为是一种辅助的法律行为,这样,法定代理人实施同意行为,必须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相对人明确作出意思表示。
    这种意思表示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的或其他的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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