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个月签了租赁合同。书面合同期限是下个月7号,但我现在不想租房子。没时间租了。我违反合同了吗?违约金只在租赁选择期内支付。我现在违约了吗?你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2022-07-25 11: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租赁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提前解除合同并不是违约的行为,如果是单方解除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的情况。《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不定期租赁合同违约条件: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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