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由老板个人经营的发廊工作。现在我遇到的问题是老板不给我退款。我带着押金来这里工作了几个月。当我加入这项工作时,老板说押金要2000元。几个月后,我觉得薪水不合适,所以辞职了。辞职后,他告诉我2000元不必退还,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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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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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退押金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押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
劳动争议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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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