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买了两台电脑,由于商家的质量问题而退回,但XX将继续收取我的服务费。消费者因经营问题承担经济责任是否合法?此外,在购买时,XX没有在购买页面上对服务费进行任何描述,只是解释了每月XX分期偿还的付款和手续费。根本不收服务费。这合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22-07-27 14: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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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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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采用
无过错责任原则。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只要设计、制作、发布了虚假广告,就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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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售出的产品有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对购买者、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侵权责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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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