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国公司工作了13年,目前是一个销售职位。去年,我没有完成公司的业绩。今年9月,我完成了年度销售任务,但领导说我不适合这个职位,要求我找到合适的职位,否则我将在12月底离开,中间也有HR介入。目前HR和我谈赔偿。在这种情况下N 1还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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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
2.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提起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注意要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才能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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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