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深圳的一家工厂工作,并填写了入职报告。我已经工作了将近两个月,但我的工资还没有发。我想辞职,并要求老板结算我的工资,但老板说我应该提前一个月辞职!是这样吗

2022-08-01 00:0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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