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南京的,面临拆迁,房产证办的早,当时没有把楼梯过道算在房产证的面积上,但土地证上有标出,现在可以算面积吗?

2019-04-09 05:1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补偿中土地证面积,1,土地使用证上的是占地面积,就是指你这建筑的一层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的面积,你家是二层楼,应该大于120平,按你说的,是200平。
    2,正常赔偿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核算,就是按200平米计算。
    不过有时候这只是一种做法而已,没有太大意义,他想要的还是那块地,赔偿之前他会综合考虑你们那的容积率,计算出一个折中的价格进行赔偿。
  • 如果拆迁时没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 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 对于开发商不给房主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如果此房存在不可逾越的他项权,如抵押权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业主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能够办理,而对方拖延不办,业主则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依合同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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