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 男方并不同意孩子跟我姓??带女孩改嫁后户口本一直是跟随男方的姓(派出所说经过协商才会跟随母亲姓??他没有同意跟我)??孩子越来越大了想女孩跟妈妈姓??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4-09 14:28: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更改孩子的姓须经过另一半的同意,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比较慢
  • 如果是双方同意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分割,拿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没有争议不需上庭,只需写好双方自愿同意离婚的协议,到所属地民政局就办离婚了,这样速度更快。
  •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与孩子的户口没有多大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法发[1993]30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