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2015年7月到今年3月离职,我的老板削减了我的工资,每天加班。我只买了三个月的社保。我提出不带加班费就走。我该怎么办?

2022-08-14 19:5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加班工资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等等。如果不给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 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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