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房子又让我卖了,原房主没有过户,现在房主想过户,但原房主没有给,该怎么办?谢谢你

2022-08-17 06:0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屋没有完成过户之前,想反悔,实际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立;

    2、如果没有约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条的法定解除条件,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对方存在根本违约,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3、愿意承担定金责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买或不卖房屋
  • 过户也叫过户登记,是房屋从一个人名下变更至另一人名下的行为。其本质是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屋权属状态的变更,因此,它属于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过户登记必须要依申请才能进行,这个程序必须是行政相对人也就是原房主才能启动
  • 遭受到房屋买卖房主违约的,正常的应对基本包括:
    1、买方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查封房屋,保证财产安全,以防止卖方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与其同时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房主一房二买但未过户的,你可提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3、如果卖方在把房子卖给你后,又卖给了第三人,并且已经办理过户。那么此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还可要求卖方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进行赔偿。因为此时卖方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从而造成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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