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信用社的一名员工。2010年,错误单位给予的处分是留用两年,但不能上班,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2022-08-20 12:4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无过错的,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够单方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等等
  •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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