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5月26日与公司办理了辞职手续,但公司没有告诉我交接的完成时间。我生气的那天就辞职了。我不要薪水。我不交车。公司打电话给我说要起诉我。我应该承担什么后果

2022-08-21 10:3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果双方约定了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此时,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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