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不想在公司工作。公司要求新人交接工作后离职,或者自动离职。目前,一个半月的工资还没有结算。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回去工作,因为我和同事关系僵硬。上个月的工资还能结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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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个月离职的工资,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且符合离职手续要求的,工资是会发的。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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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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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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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