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5月13日,我来到目前的单位工作。起初,该单位与我签订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合同。后来,我没有签署正式合同。在我工作期间,我于2015年3月16日工伤。之后,我接受了治疗并休息了一年,直到2016年3月底。在此期间,该单位于2015年11月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此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也向我支付了社会保险费(从2014年8月开始)。我可以要求在未签订合同的期间获得双倍的工资补偿吗。解决方案,谢谢(我现在正在工作,工伤评估已经完成,但结果将在本月15日左右)

2022-08-22 20:53: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