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3月12日开始工作。因为我母亲有事要做,我不得不辞职照顾孩子。我事先说过,就是说,我告诉老板我不会在10月7日和8日这样做。我在2016年10月3日摔倒,因为我的脸扭伤了,否则我得再等几天。薪水给了我,但我还有一个月的试用期。1000元的工资没有作为定金。老板说我会在年的前一天给你,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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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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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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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且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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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