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去年1月收取的工资尚未支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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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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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
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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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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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