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5月6日,我去商店试用了两天,8日正式上班。在试用期间,我没有拿到任何薪水。我去工作了半个月。我老板让我当半个月的值班经理。之后,我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就直接解除了他的职务。今天,我在6月10日收到一条信息,要求我不要去上班。在这段时间里,我没有给我任何信息。我怎样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商店① 从不与员工签订合同② 无补偿解雇

2022-09-04 14:22: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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