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停在路旁,一个人骑摩托车撞了我的车,我的车被刮伤,他的摩托车没什么事,人摔了,后来送医院了,医生说不是很严重,他要住院我替他付了医药费,摩托车拖到维修店硬是休了两百多,我的车的刮伤我自己负责,后来他出了医院后,又打电话要我赔一定数目的钱,请问我这笔钱应该赔吗?这个交通事故到底谁负责?

2019-04-13 05:03: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概述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交通事故,一般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构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
    这里的道路一般专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
    在院内通道、乡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构成交通事故,应按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二)受害人须有损害
    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
    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在道路上运行或通行时违反交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即为违章行为。
    (四)致害人须有过失
    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只包括过失。
    且过失采推定形式,即致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失方可免责。
  • 车被刮伤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也可以私下与刮车者和解要求赔偿,可以要求交警出具处罚依据。对处罚有异议,可向上级申请复议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
  • 请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对受害人故意扩大的损失可以不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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