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我在工作时,我从其他部门拿东西,其他人寻求帮助。这是工伤吗?工厂是否有义务在受伤期间支付工资?非常感谢。

工伤索赔
2022-09-10 14:1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还应当向你支付工作每满一年为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遭遇了工伤也是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一般情况下,就去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提交证据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能够赔偿到的金额主要就是包括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还有营养费用,食宿费用等等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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