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签劳动合同不写实际工资,只写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不签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3 19:5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工资一般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 1.可以得到支持。2009年5月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2倍工资。即首月不罚。一年后(依然未签合同)的推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2.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3.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有特定情形才支付的,如单位有过错或其他情形,在你的情况下要求二倍工资是可行的。
    4.二倍工资是可以要求的,签不签合同经济补偿金都不支持(没依据,即此时不可二倍工资与经济补偿金一起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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