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加入公司时,我填写了七天的试用期。在这七天里,我没有资金供自己或公司解雇。我在里面工作了五天。现在我说我的试用期不合格。我该怎么办?向专家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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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试用期,那么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单位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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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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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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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