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我去了一家小公司工作,并提议8月1日离职。公司说要提前一周,但我没有在第二周去。我联系了公司负责人,说我没有上班。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拿不到工资。当我提议办理手续时,他说我没有提前一周拿到工资,也没有拿到工资。此外,前三天的工作都算是试用期,我没有拿到工资,这应该视为自动辞职。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薪水吗?如果他不付钱,我该如何拿回我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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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提前三天辞职可以拿到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的法定条件,而不是工资支付的条件,即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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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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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讨薪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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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