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以劝我辞职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让我退还已付的保险费。劳动法中是否有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9-23 18:3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规定:《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等等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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