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一朋友的事情,她从小遭遇父母离婚,父亲在离婚的时候给了她10母亲共30万,其中有10万她的抚养费,但是抚养费都被她母亲拿走,成长过程中也都是她的母亲向她一直索取钱财,直到她工作以后,她母亲认为每个月的补助是理所当然,如果不给又是不孝,搞得她现在要断绝母女关系,对于此类事件,您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同时应该怎样去制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呢?如果看到的话您回复一下,万分感谢!

2018-08-01 17:0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之后,男方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可以凭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男方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男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有权利提出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男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女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最低生活消费水平或去年人均收入20%至30%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可用女方的共同财产分割部份折扣;男方有能力保障孩子的生活实际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女方也可以少给付或免给付孩子抚养费。
    n或者你也可以让律师去给核算的,p/可以问下。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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