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如果是国庆节,综合工时制度能否弥补一天的休息时间?是否有任何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供参考?我们说没有补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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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具体点嘛?我想知道条文的名称或者规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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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加班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你可以拒绝加班;
2、对于劳务公司是否赔偿,那首先要查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
合同;
3、新公司的进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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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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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