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加入一家公司的十天内,我提出辞职。这是在试用期内,但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前三天是考核期的第四天,前三天不计入工资。第四天,我也办理了日常手续,但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雇佣协议中规定,雇佣期不到一个月就没有工资。现在我已经离职了,公司说公司不会给我不到一个月的工资。这合理吗?

2022-10-01 08: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实际操作中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劳动者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拿钱走人;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
  • 我国当前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法律依据,所以大多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有争议可先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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