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工作。当我们去那里的时候,我们说第一阶段是80元一天,第二阶段是100元一天,第三阶段是120元一天。一个阶段分为四天。我们干了10天后,他说活动搞砸了,让我们回家等工资。现在当我们去领工资时,我们只得到了320元。我该怎么办?每天,我们都去街上找客人,无论是在阳光下还是在雨中。结果,老板少给了我们500元(我已经16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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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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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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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