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在2011年打我爸爸打伤,开颅手术,刑事重伤二级,在2016年才抓住,现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医院费用,由于还没有做颅骨修补术,向医院写出一张证明,证明颅骨修朴术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开庭时候,审判长说后续治序费证明不了实际费用,可以和被告人庭下和解,我问审判长在以后修补颅骨后费用还可以起诉吗,审判长说,不能确定,要法院确认

2019-04-18 07:5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害是不能和解的,但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但不可能不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进入诉讼程序后才可以提起,抓不到犯罪嫌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在没有开始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情况下,一般是犯罪嫌疑人没有下落,所以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因此没有办法将民事诉讼程序附带进去,从而不能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可以调解,对于刑事部分,不可以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