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在乌鲁木齐这边鸡场打工,已经3年了!一直没回家,前几天突发脑溢血,现在住院呢!他们厂里没给买医保,买的人生意外险,导致不能报销,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已经没钱支付医药费了!昨天找他们厂里让先交点医药费,他们不管,他们厂里有责任吗?

2019-04-19 12:2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意外险怎么报销?一般意外险报销程序主要是:

    1、报案: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一般应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收集单证: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如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限内会作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赔偿或拒赔通知。

    4、领取赔偿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支付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险之一,关于医保的报销问题,以城镇居民为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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