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朋友现在怀孕四个月了,去年5月份签的劳动合同,今年五月份合同到期,但所在公司进行多次劝退,并答应赔偿一两个月工资,说可以调岗,但今天所谓的调岗,是由之前的会计岗位调整为所谓的“办公室人员”,工资由2500降低到1200,分明是赶人,请问在现在的合同结束之前可以不接受调岗吧,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付这种不法的公司。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2 09:4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公司有权利对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变动,但由于我国《劳动法》强调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在变动员工工作岗位时首先要受到与员工所签的劳动合同的约束。你的劳动合同中注明的“乙方要按甲方需要在甲方从事事务工作”,这不是说公司可以随意依据这一条调动你的工作,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如你工作上有重大过失、不符合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等等。
    也就是说,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你不去不会违法劳动法,公司据此开除你是要依法给你进行补偿的。以上只是简单的回答,供你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 单位应该按照与员工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单位无故降低工资,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无故降低,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