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借给我47万元。协议是把房子抵押给我,但他仍然欠别人钱。现在法律已经拍卖了他的房子,但我没有钱。我该怎么办。

拍卖
2022-10-25 10:3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钱,而且欠着很多钱。现在感觉走投无路,这种情况下,我国有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房子抵押给个人还不了钱时,如果没有到房管部门过户,这种抵押是无效抵押,借款方要想变卖房子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最后是双方坐下来认真谈一谈,各自作出一点让步,如果借款人确实遭遇重大变故或其他困难,没有偿还能力,则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之下,自己将房卖掉,然后获得资金将借款还上
  • 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