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综合工时制,我上个月加班68小时,这个月离职了,单位给我发了36小时加班工资,然后把我离职日期往后推了4天相当于补了32小时加班,但是这样补的就相当于一倍工资,但是加班是1.5倍,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讨薪
2022-10-29 16: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已经离职,则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如果尚在职的,则主张加班费不受上述限制,但劳动合同终止的,则劳动者要在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加班费的算法如下:
    1、计算总加班时间;
    2、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得出小时加班工资;
    3、用总加班时间乘以小时加班工资得出总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仲裁加班费计算方法:
    1、计算总加班时间;
    2、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得出小时加班工资;
    3、用总加班时间乘以小时加班工资得出总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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