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7岁女性,被工厂以不服从安排为理由拒绝其来上班,以此逼迫其自动辞职,请问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31 09: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被迫辞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被迫辞职是指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而辞职。例如用人单位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算是被迫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辞职有这些情形:
    1、劳动者不想干了,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赔偿;
    2、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3、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工作的,可以立马走人,不需要通知,且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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