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媳妇修产假期间被要求停薪留职,是不是合法

讨薪
2022-10-31 11:0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孕妇停薪留职有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在怀孕期间,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生育津贴的权利,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应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在怀孕期间,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生育津贴的权利,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应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公司停薪留职不合法。如果企业想要挽留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不用支付工资,从休假的第二年开始,可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并约定由员工支付全部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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