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的租客联系不上了,拖欠租金,能收回房屋吗

房屋租赁
2022-11-01 09:0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拖欠租金的处理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处理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方式是:
    1、承租人确实无力支付的,可以允许分期返还;
    2、租金过高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整;
    3、承租人意外死亡的,租金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
    4、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追究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不交租金联系不上租客可以报警。能够与租客进行协商的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恶意欠租的,出租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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