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13个月,均工资3000,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裁员,只赔偿1000,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9.18找我谈的,让9.30离职,所以应该算没有提前通知),请问公司是不是违法的呢?按照规定应该赔偿N1,我工作了13个月,N应该是1.5,所以应该赔偿(1.51)*3000,是这样的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2 15: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与公司超过1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及时补签劳动合同。补签的合同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或者因具有重大过错而被公司辞退的,是没有赔偿的。如果公司是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及时与本人补签合同。但是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以十一个月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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