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顺延至哺乳期满,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